澳大利亞財長何基(Joe Hockey)在國會指出,監管外國投資者購買澳大利亞房產的新法規,將保證每個人都依法辦事。
何基8月20日在國會內提交的《外國接管及收購法修訂案》將賦予澳洲稅務局(ATO)、外國投資及審批委員會(FIRB)和政府更大的權力,以加強在打擊外國非法投資方面的執法。
何基表示,監管外國人在澳洲投資的法律自從40年前制定以來改動甚少,也無法跟上全球投資變化的步伐。
按照何基提交的草案,對外國人非法購買澳洲房產情節嚴重者的罰款從9萬元增加到13.5萬元。違規購買住宅但情節較輕微者,則會面臨民事罰款並收到違規通知。房地產中介、移民中介、房屋過戶師和律師等,如果明知故犯、幫助外國人非法買房,將面臨民事和刑事的雙重懲罰。
何基指出,新法案“設定了強大的可執行框架,對於投資者也提供了可預測及令人愉悅的環境。”
據悉,何基還提出了對外國投資申請收費的制度,以便外國人在澳投資的監管及執法成本不再由澳大利亞納稅人來承擔。外資在住宅及農業投資100萬元以下,需繳納5000元的申請費,購買更貴的住宅、農業物業、商業地產及企業,則面臨更高昂的申請費。
何基的新法案的第三部分是關於外國投資農業用地登記機制,主要在於創造更加透明的監管環境。
早在今年7月,政府就設立了外國持有澳農業用地登記的制度,所有的外國持有者在今年年底前,都必須在稅務局登記在案。聯邦政府還在和各州和領地政府合作,以便在未來利用他們的土地業權資料來充實登記數據。何基表示:“這些措施將保證外國在澳的持續投資能夠惠澤所有澳人和未來子孫。”
按照何基早前宣布的“大赦”,在今年11月30日前,主動上報有違規在澳洲購房的外國人可以獲得寬大處理,而從12月1日起就會執行更為嚴苛的新法律。
從宣布“大赦”至今,何基已經對6處外國人非法持有的物業下達了7份撤資令。何基表示,當局在農業及房地產物業兩方面都將加強對外資的監管力度。
不過澳洲房產投資者收購股份不超過20%的,按照新法律將不再需要投資許可,而過去則是達到15%就要接受當局審批。
何基未來4年還將為澳稅務局撥款4750萬元,以支持新法律的實施及執法。他指出:“稅務局通過其精密的數據比對程序,有能力每年追回逾6億元的(非法)交易。”
外國投資法改革要點一覽:
- 非法投資的外國個人,刑事罰款額從9萬元增加到最高13.5萬元,或者3年有期徒刑;
- 非法投資的外國公司,面臨最高67.5萬元的罰款;
- 房地產中介、移民中介、房屋過戶師和律師等如果明知故犯,幫助外國投資者觸犯法律,也將面臨懲罰;
- 外國投資者購買價值100萬以下住宅和農業物業時,需要支付5000元申請費,如果資產價值超過100萬元,需要支付更高費用;
- 建立外國持有農業土地登記制度,加強審查和透明度。
(據澳洲新快網)
瀏覽居外【名家專欄】欄目之澳大利亞,了解澳大利亞房產投資獨家專業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