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 房市冷令澳洲7-9月GDP季减0.5%、金融海啸以来最惨

澳洲统计局 (ABS)7 日公布,2016 年 7-9 月当季 GDP 年增 1.8%(季减 0.5%)。经济学家原先预估 7-9 月 GDP 年增率、季增率分别为 2.5%、0.3%。ABS 指出,这是自 2011 年 1-3 月昆士兰州爆发洪灾以来、首度出现负季增率。

ABS 统计显示,2016 年 7-9 月民间新建物投资令当季 GDP 缩减 0.3 个百分点,新工程、新旧住宅投资分别令 GDP 缩水 0.2、0.1 个百分点。公共资本支出导致 GDP 缩减 0.5 百分点。净出口令 GDP 减少 0.2 个百分点。

就产业别而言,营建业活动趋缓是 GDP 成长率下滑的罪魁祸首;农业逆势增长 7.5%、表现最为亮眼。

英国金融时报报导,0.5% 的季减幅度是 2008 年 10-12 月 (当时季减 0.7%) 金融危机以来最糟糕表现。澳洲自 1991 年上半年以来就不曾步入衰退 (连续两季 GDP 呈现负成长)、荣景持续之久仅次于荷兰。澳洲国民银行(NAB) 在 ABS 公布数据前指出,GDP 若出现负增长、将是过去 25 年第 4 度;过去 3 次 (网路泡沫 / GST、全球金融危机、昆士兰州洪灾) 经验显示,只要 GDP 出现负增长、一年后澳洲基准利率都是呈现下滑。NAB 担心房市疲软将迫使澳洲央行 (RBA) 在 2017 年宣布降息。

RBA 6 日宣布将利率维持在史上最低的 1.5%。澳洲财长 Scott Morrison 在受访时指出,中国日益高升的债务 (地方政府负债、国营企业负债) 恐将危及澳洲金融稳定。中国是澳洲最大贸易夥伴。

悉尼晨锋报 2 月报导,牛津经济研究院 (Oxford Economics) 资深亚洲经济学家 Sian Fenner 指出,澳洲高达三分之一外销商品是卖给中国;2008-2014 年期间高达 80% 的出口增长动能是来自中国。

今年 8 月 10 日,时任 RBA 总裁的史蒂文斯 (Glenn Stevens) 在卸任前最后一次公开演说中说,澳洲经济正处于低成长阶段、而且已持续一段时间。他说,单靠货币政策所能创造的可持续经济成长比世人期盼的还要来得少!

澳洲金融评论 (AFR)10 月 20 日报导,摩根士丹利证券(大摩) 指出,即便部分地产开发商可能因资金周转吃紧而大幅放慢开发速度、进而导致 20 万名营建工人丢掉饭碗,预估到 2018 年底澳洲过剩公寓数量 (主要集中在布里斯本、墨尔本以及伯斯) 仍将高达 10 万户。

澳洲股市 (ALL ORDINARIES)11 月上涨 1.85%、4 个月以来首度收涨;2016 年 8-10 月月线连续 3 个月收低、为 2011 年 4-9 月以来首见三连跌。

嘉实 XQ 全球赢家系统报价显示,截至台北时间 7 日上午 10 时 12 分为止,澳元兑美元贬值 0.43% 至 0.7423;开盘迄今最低跌至 0.7413。

相关资讯:澳洲法律讲堂:在澳洲买房,你不得不了解的法律知识

(据钜亨网)

new-qrcode_简

 

澳洲法律讲堂:在澳洲买房,你不得不了解的法律知识

澳大利亚的土地所有权制度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后,十分的完善健全,但同时这也导致了其土地转让时法律流程的复杂繁琐和专业化。在澳洲买房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如果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往往很难解答,因此在澳洲买房,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就非常有必要。

澳洲 | 首次置业者跌至一成 达到历史最低位

今年第三季度,澳洲首次置业者数量比例降至一成。

点击查看澳洲更多精品房源

据《澳洲金融评论报》报道,阿得雷德银行(Adelaide Bank)与澳洲房地产研究所(Real Estate Institute of Australia)的《住房支付能力报告》(Housing Affordability Report)显示,今年第三季度,澳洲首次置业者数量比例降至一成。

阿得雷德银行总经理珀西(Damian Percy)表示,首次置业者数量在第三季度缩减了6.7%,达到澳洲统计局(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1991年开始记录以来的最低位,“简直成为稀有动物了”。珀西指出,首次置业者全国比例在第三季度跌至13.2%,除了昆州和北领地以外,全国各地均出现下降。住房支付能力方面,新州、昆州、西澳、塔州均有恶化,维州、南澳、北领地和首都领地则有所改善。而根据房产分析公司Corelogic最新数据,全国各大城市房价在11月再升0.2%,将年增幅推高至9.3%。

报告显示,全国家庭房贷还款占收入比例在第三季度从29.4%升至29.5%,平均家庭每月房贷还款2,138澳元,增长1%,超过工资收入升幅。其中,新州达到35.5%,居全国首位,但低于去年同期的38%;首都领地最低,仅有19.1%。

按中位价计算,家庭租金占收入比例下降0.6%,为24.2%。全国各地租赁支付能力在第三季度均有改善,但除南澳以外——当地家庭租金占收入比例上升0.4%,而悉尼仍是全国租金最贵的城市。

(据澳洲新快网)

 

澳洲 | 澳银行拒海外贷款 亚洲放贷机构补位助交割

有中资背景的房地开发商ICD property,是墨尔本最大的高层住宅楼的开发商,这家公司披露,在澳洲本土银行削减海外买家的贷款以后,他们正与亚洲的贷款机构合作,以填补海外买家房产交割中的资金缺口。

这些向海外买家提供贷款的外资银行,大多数来自亚洲,将在澳洲的房地产市场中有更多亮相的机会。

 点击查看澳洲更多精品房源

据《澳洲金融评论报》报道,上周,位于A’Beckett Street、拥有633套公寓的高层公寓楼开始了交割工作,很多的海外买家都从离岸贷款机构中获得了资金。

ICD主管Michael Mai和他的助理Matthew Khoo表示,今年年初,澳洲本地银行收紧了贷款政策,他们便告知他们的客户,积极地与外国借贷机构进行联络。Mai说:“我们已经与这些离岸贷款机构签署了协议,与他们合作,为离岸买家提供金融解决方案。”

Mai表示,当本土银行削减贷款以后,他的团队在6个月以前就开始与客户联系,以防很多的海外买家不清楚这项最新的政策变化。这些向海外买家提供贷款的外资银行,大多数来自亚洲,将在澳洲的房地产市场中有更多亮相的机会。

多家房产开发商都表示,从离岸贷款机构中获得贷款完成交割的人数正在增加。

(据AFR)

澳洲 | 深度解析王宝强离婚案:依澳洲婚姻法房产如何分?

王宝强离婚一案激起千层浪,引起无数关注。根据国内媒体称,王宝强和马蓉名下的拥有9套房产,其中1套房产在美国,大部分都是以女方或女方父母的名义购买。许多人关注明星离婚案新闻的同时,对在一方有过错的离婚情况下,婚姻财产如何分配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话题。近日,在澳的不少朋友询问“若王宝强离婚案类似的情形发生在澳洲,那么澳房会怎么被分配呢?”。此文假设马蓉为过错方,且无其它财产协议,对大家的一系列疑问作出回答概括,并比较此案若在中澳发生的不同情形。

  1. 中国结,中国离,分中国房产

中国《婚姻法》与相关《问题解释》繁多(本人本科时修读中国《婚姻法》狂砍91分!),若在中国遇到王宝强离婚案相似情形,谨记以下法条法规及适用情形即可:

  • 结婚登记后,以单方(马蓉)的名义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一方用本人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则为个人财产。
  • 结婚登记后,以单方(马蓉)的父母的名义购买的房屋,即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单方父母名下,则房屋的产权归该方父母所有,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该房屋时若实为另一方(王宝强)出资,可作为父母对其债务处理
  • (马蓉)婚内出轨不直接影响财产分配。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即使“照顾无过错方”的财产分割原则已被现行的《婚姻法》所摒弃,但不排除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权可能会向无过错方(王宝强)倾斜。
  • 为了体现公平原则且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王宝强可依法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这不是现有财产的直接分配)。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 对于婚内出轨情况,实践中通常作为过错的因素来考虑的,但存在举证困难的情况;除非被告(马蓉)认可,一般情况法院不会轻易予以认定。

可见,王宝强对8套中国房产所有权的主张合法合理,但对于马蓉父母名下的房产举证难度会增加。此案关键问题便在于其可否证明王宝强为实际出资方与马蓉为过错方,从而取得法院在判决上的倾斜。

  1. 中国结,中国离,分澳洲房产

若王宝强与马蓉的第9套房子在澳洲而不在美国,那么房产如何分配呢?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所以,涉外婚姻房产在哪个国家,就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即王宝强与马蓉若在澳洲拥有房产,则即使身在中国主张离婚也需根据澳洲《家庭法》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房产分配

需要提醒王宝强和天下各位“X宝强”与“X蓉”,在适用澳洲《家庭法》对澳洲房产进行离婚分配时,请务必注意以下三点:

  • 澳洲《家庭法》不分婚前、婚后的财产,也不存在过错方。即一旦双方结婚或同居(事实婚姻),那么大部分财产都会被视为婚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财产(婚前、婚后或离婚时)分配协议,不然法院会将婚姻共同财产统一进行财产分配。由此,王宝强与马蓉的所有婚前、婚后的个人或共同财产,在离婚申请时,都会被定义为婚姻共同财产,当然也就包括这一套澳洲房产。
  • 澳洲《家庭法》规定,离婚双方无需证明自己或对方有过错,法院不能认为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在婚姻破裂中是有过失的,即澳洲法律适用无过错离婚原则。也就是说,马蓉即使出轨,也不会被法院深究其过错。澳洲《家庭法》对结束婚姻的法理精神理解为,“无论什么原因,婚姻破裂夫妻双方都难逃其咎,与其细数对方过失,不如分得干净利落,再好好规划未来”。所以,即使王宝强再受伤,马蓉再千夫所指也不会影响法院判决,澳洲法律的公正不体现在“过错”。同时,澳洲法律的健全体也现在申请离婚时,不用民事诉讼概念,也没有原告和被告,而只用申请、申请方和应答方。
  • 在王宝强与马蓉结婚前、结婚后或是申请离婚时,他们都可以委托律师订立财产协议(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并可将此协议递交法庭转变成法院命令(Consent Order)。一旦成为法令,便具有强制力,每个人都必须遵守,除非双方申请并经法院同意进行改变。如果王宝强与马蓉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法院在作出裁定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婚姻关系时间的长短
    2. 双方对各自/对方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贡献
    3. 双方当事人对财产或者家庭所做出的有溯及力的贡献,包括经济与非经济方面
    4. 双方的年龄与收入能力
    5. 此财产分割法令对双方收入的影响

综上,澳洲《家庭法》并不会追究婚姻关系破裂是否是马蓉出轨的过错,因此也不会影响到双方财产分配的比例。所以,王宝强与马蓉对澳洲房产分配的关键便在于财产协议与法院裁定所考量的上述因素。可见,王宝强对此澳洲房产的所有权主张难度会大于在中国的房产。然而,这也间接反映了澳洲《家庭法》与《物权法》二者的相互独立性,这是澳洲法律先进之处还是待完善之处会因个案不同而有不同理解与应用,各位读者请自己体会。

  1. 中国结,澳洲离,分澳洲房产

若王宝强在澳洲Facebook上公告是无法达成离婚法律效力的。在澳洲,提出离婚的双方一是需要结婚两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需要先调解),而且必须向法院提供已经分居12个月的证明。这个条件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例外。所以如果王宝强准备离婚,第一步是要确定分居日期,离婚一方需要在分开之日将分开意愿告知对方。所以在澳洲,他应该现在Facebook里发的“分居通知”而不是离婚公告。

此外,根据澳洲《家庭法》,在中国结婚的至少一方当事人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则也可以向澳洲家庭法院(澳洲审理离婚案件的专门法院)提出离婚申请,主张财产分配:

  1. 把澳大利亚作为自己的家并打算永久居住,或
  2. 是澳大利亚公民,或
  3. 长居澳大利亚并且在申请前居住了12个月。

假设王宝强在中国领取结婚证,之后长居在澳洲且满足以上离婚申请人条件,则可以向澳洲法院提交离婚申请,则自然适用澳洲《家庭法》进行财产分配,无须再适用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在他们两个孩子的抚养方面,澳洲法律遵循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其中包括保护孩子,防止他们受到暴力或伤害,以及帮助孩子与父母双方保持关系。而谁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便可主张更多的财产分配。有媒体称,马蓉曾不止一次遭遇王宝强的家暴。因此,若马蓉可以成功举证王宝强的家暴行为,则法院很有可能会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给马蓉,且要求王宝强支付抚养费。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因素,财产分配也会无形中向马蓉倾斜。

然而,具体财产分配方式与“中国结,中国离,分澳洲房产“相似,可参见上述第二部分与澳洲房产大全已发布的原创文章《你问我答:婚前财产的婚后分配》

  1. 澳洲结,澳洲离,分中国房产

根据澳洲《家庭法》的规定,并适用相关国际公约、国际协议以及国际执行条例。

欲知详事如何,请发信居外与本人联络。

(注:澳大利亚各州均有相应立法权,因此各州间的法律均有不同,以上文字内容可作参考方向,但非个案的专业法律建议)。

 

林汇铭律师专栏全集:

中澳双证律师林汇铭解析澳洲投资法与移民法

欢迎读者发邮件至 editorial@juwai.com 提问或发表评论。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居外网官方微信:居外资讯(juwai-com),每日阅读精选海外文章。

澳洲 | 关于澳洲购房合同中“日落条款“,你必须知道的4件事

前言

日落条款”(Sunset Clause)是购房合同中规定开发商所承诺的最晚交房日期与救济方式的条款,即明确了购房合同中部分或全部条款的无效日期。当一笔交易的签约与履行时间间隔较长时,“日落条款”不仅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免责解约的机会,更是给出了双方在条款时效前的有效缓冲,使双方可以在条款失效前能够提前准备。今天我们就请到了拥有中澳两国律师执业资格的林汇铭律师为大家讲解“日落条款”背后的故事。

一、“日落条款”—— 中国购房者最称赞的条款

当在谷歌上搜索关键词“中国 开发商延期交付”时,我们会得到大约170万条结果,排在前几位的多是“违约金”、“怎么办”、“没有时间限制”和“业主买单“等负面词汇

可见在中国,大量的购房者会遇到开发商无限延期交付又无可奈何的窘境。一方面是因为购房合同中并没有完善的相关条款与救济方式,另一方面也是国内购房者往往未能在签订合同前得到专业的法律意见而错失了与开发商平等对话协商的机会。以本人好友李先生的经历为例,李先生曾于浙江温州市区处购买一楼花,开发商延期了近3年才交付,而最后却只获得区区3万人民币的赔付。

然而,当在谷歌上搜索关键词“澳洲 开发商延期交付”时,我们会得到大约46万条结果,排在前几位的多是“开发商拿不到钱”、“政府收拾开发商”等利好买家的词汇

那么,都是购房行为,为何会出现以上如此大的不同呢?一个主要的原因便是几乎所有的澳洲楼花购房合同都会包含保障买家权益,规定开发商交付日期的“日落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楼花未能在条款规定时间内完工,购房合同将会失效,卖家需退换买家所交付的定金及相应利息。即,如果开发商延迟交付并且延迟时间超出了买家的可接受范围,买家可以依赖“日落条款”的执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降低自己的购房风险。因此,“日落条款”也一度成为不少中国买家最称赞的澳房合同条款。

二、小心!极少数开发商利用“日落条款”恶意终止合同

然而,由于近几年房价的高速增长,签订楼花合同时房屋的售价会远低于交付时的价格,这巨额的差价使得极少数贪婪开发商利欲熏心,便试图钻法律空子,故意拖延交房时间,利用合同 “日款条款”中的各种技术细节终止原本的合同,然后再以当前更高的价格进行“一房二卖”。这无疑让原本保护买家权益的“日落条款”变成了开发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导致买家的金钱、时间成本被束缚在楼花项目中,错失资本增值和其它投资机会。

以4年前发生在悉尼的真实案件为例,买家Hui Wang于2012年以73万澳元的价格在悉尼Ultimo购买了一套公寓楼花。然而在2014年开发商通知买家,称建筑公司没有及时施工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客观原因,交付将比计划日期晚近13个月,因此无法再履行合同从而启动“日落条款”了。Hui Wang在拿回定金与相应的利息,并于开发商解除合同之后,Ultimo的该公寓以85万澳元的价格重新投回市场。至此,该开发商于2013年完成了预售并获得了足够的银行贷款,在2015年又能以市价再卖出,获得升值的巨大收益。

因此,请在签订合同前请律师详细解读合同条款,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千万小心“日落条款”被不合理的利用!

三、“日落条款”的修正与现状

在澳房市场,特别是悉尼房市奋战多年的投资者与地产经纪人一定对2015年的“日落条款“风波记忆犹新。在近700位民众参与听证会后,新州政府于2011年末颁布了《产权转让法》的修正案,以此限制开发商利用“日落条款”恶意终止购房合同从而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新法令规定,开发商如果要启动“日落条款”,必须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家,清楚写明工程延期和撤销合同的原因。合同的撤销必须得到买家的同意;若买家不同意,开发商必须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请,得到准许令才能撤销合同。另外,开发商将负责支付买家向法院递交申请所产生的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买家拒绝撤消合同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事实上,恶意拖延交付终止合同的开发商还是极少数。一般情况下,为了节省银行借贷利息或投入其他项目,绝大多数开发商并不会故意拖延时间,甚至更多情况下,他们会提前竣工进行交付。

此外, 新政下已愈发完善与标准的“日落条款”为澳大利亚作为“世界最安全的房地产市场”更是添砖加瓦。

四、“日落条款”的完善并不代表你利益的绝对安全

楼花购房合同绝大多数为格式化的标准合同,除非有“显示公平”的条款,不然开发商一般不会接受合同条款的修改。因此,在买家与开发商之间的悬殊差异下,律师的介入,帮助买家进行尽职调查与合同的详细解读就显得十分必要与重要。

  • 尽职调查:主要是开发商的背景与历史项目,项目是否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预售情况与无条件合约的最低数量,资金来源与贷款情况,项目进度与时间节点等;
  • 其它条款的解读
    • “日落之日”(Sunset Date):开发商最晚需要竣工并交付的时间。部分楼花购房合同还会注明一般在6-12个月“竣工延期条款”(Sunset Date Extension)。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个200套公寓左右的中型开发项目若在24个月后仍然延迟交付,那么买家应提早准备并开始与开发商沟通,调查延迟原因。
    • “以最终的项目申请批文为准”(Subject to DA Modification):此条款说明开发商还并未拿到政府审批的开发申请批文,因此绝大多是楼盘信息多是未定并有可能变动的。对此类的开发项目,买家需要格外注意,与开发商再三确认细节与救济方式。

“日落条款”的应用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也是一个广泛适用的合同附加部分,更可以说是一项伟大的令每一个法律人振奋的法律“发明”!我们都知道,购房合同并不只是几张纸,而是厚厚的一叠或是数叠文书。买家需要做的不仅只是签字,而是在律师的帮助下了解自己的法律行为与购买标的。进一步说,仔细理解澳房的购房合同,收获的不仅是对澳房置业的安心,更是对澳洲先进产权法法律文化的初探与赏析。

(注:澳大利亚各州均有相应立法权,因此各州间的法律均有不同,以上文字内容可作参考方向,但非个案的专业法律建议)。

 

林汇铭律师专栏全集:

中澳双证律师林汇铭解析澳洲投资法与移民法

欢迎读者发邮件至 editorial@juwai.com 提问或发表评论。

 

 

本文系居外网度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居外网官方微信:居外资讯(juwai-com),每日阅读精选海外文章。

澳洲 | Aviate解密:为什么布里斯班比悉尼更具投资价值?

“在别人贪婪的时候感到害怕,在别人害怕的时候变得贪婪。”当所有人谈到投资澳洲房产就是投资悉尼时,投资者应该感到警惕了。事实上,在真正的澳洲房产投资专家Aviate看来,悉尼并非澳洲最佳的投资市场,就当下的形势而言,反而布里斯班更具优势和增值潜力。

澳洲房产投资专家Aviate认为,布里斯班比悉尼更具投资优势和增值潜力
澳洲房产投资专家Aviate认为,布里斯班悉尼更具投资优势和增值潜力

布里斯班IN悉尼OUT:用“头脑”而不是“情感”投资

为何一谈到投资澳洲房产,便是“悉尼”呢?这个问题恐怕更多是因为情感因素而不是理性投资的考量。特别是媒体的大量宣传起到了混淆视听的作用,悉尼仿佛是澳洲的代名词一般,让人忘记了澳洲还有其他黄金城市值得投资。

在悉尼购入一卧室的公寓,所负担的贷款至少为50万澳元
在悉尼购入一卧室的公寓,所负担的贷款至少为50万澳元

悉尼的房地产投资市场已经被炒得太热了,有清醒投资头脑的投资客已经意识到了这点:悉尼的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真实价值已经低于账面价值。事实的确如此,根据房地产行业协会(HIA)的调查,悉尼最具投资价值的时间是2013年,从2013年开始,悉尼的房产市场变如火箭一般,价格扶摇直上。假如你想购入有一个卧室的公寓,所负担的贷款至少为50万澳元,两个卧室的房产则接近95万澳元。事实上,你真的愿意花太多贷款在一个房子上吗?

在深具价值投资的房产专家看来,最安全保险的投资选择是在不同城市选择两套房产,以分散集中投资的风险。悉尼的价格实在太高了,为什么不考虑在澳洲的一些新兴城市购入房产呢?他们未来的升值潜能是无法估量的。在澳洲房产投资专家Aviate的价值计算标准中,布里斯班就符合这个选择。

Aviate甄选推荐的布里斯班公寓房源,售价仅由40万澳元起
Aviate甄选推荐的布里斯班公寓房源,售价仅由40万澳元起

价值投资的“黄金定律”:永远在价格低时出手

对于那些投资悉尼房产市场的投资者而言,他们会发现在三到五年内,投资的房产会经历价值负增长,这个状况其实已经开始显现了。当你衡量一些关键性的投资标准,比如投资价格、地理位置,房子大小时,你会很自然地发现,还有很多其他澳洲城市的选择远优于悉尼。重要的是,他们能确保投资者在未来三到五年内,取得投资增长,比如布里斯班——这是Aviate进行推荐的重要指标。

对于倾向安全型投资的投资者而言,避免在过热的市场进行投资是一个很重要的投资前提。考量布里斯班的整体环境:布里斯班中央商务区(CBD)升值潜力巨大,拥有竞争性的商业投资和创新氛围,配备大型公众基础设施,加上可预期的强势经济增长,布里斯班的投资价值可见一斑。

布里斯班拥有竞争性的商业投资和创新氛围,配备大型公众基础设施,可预期的经济增长强劲
布里斯班拥有竞争性的商业投资和创新氛围,配备大型公众基础设施,可预期的经济增长强劲

另外,进行价值投资的关键一点,是要在投资对象价格“相对较低”时进行投资,这样才能取得未来的可观增长。“价格低”加上未来增长能够得到确保,Aviate如此考虑他们推荐布里斯班的理由。

澳洲法律问题Q&A:去澳洲买房 大家都关心哪些法律问题?

 澳洲法律制度完善、健全,但办理流程也十分的繁琐、专业化,在澳洲买房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如果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往往很难解答,因此在澳洲买房,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就非常有必要。(中国人在澳洲买房条件

居外网搜集、整理了网友的邮件提问,筛选出一些代表性的问题,并邀请澳洲专业的持牌律师,为大家直接解答在澳洲买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1、Q:我即将去墨尔本读书,有3年的master,能否买二手别墅?买二手房是否要申请FIRB,申请费用是多少?买到的房子可以出租吗?

A:1.留学签证期间可以购买一套二手房作为自住用,签证到期或离境3个月内需要卖出。一般需要签订合同的购房者申请办理贷款。2. 所有购买的房子都需要申请FIRB,根据情况或可先申请买房许可待买到房子再转为具体房子的许可。3. 根据房价申请费各不相同,100万以内的房子申请费为5000澳元。4. 不可以出租、分租或空关房子,否则视为违反FIRB规定。

2、Q :在网上看到您关于在澳洲无婚前婚后财产一说的文章,我家人正面临这样的问题。那么请问如何保护婚前财产如婚前购置的物业和银行存款?

A:配偶间合理保护婚前财产有几种方式可供考虑:1. 设立遗嘱;2. 配偶间签订婚前或婚中财产协议界定分配方式;3. 向法院申请法令规范彼此财产分配协定。以上方式都可为婚前财产保驾护航,尤其是在将来双方分开时可按协议内容分配财产,减少受到法律管辖权的影响。

3、Q:我于2015年11月和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合同并交了10%的定金。当时开发商说2016年2月交房。开发商没能在2月按时交房,推到7月份。但,7月份验收不合格,也没有交房。请问:我可以撤销合同并追回10%的定金吗?

A:首先要看您是在哪个州购买的物业,及具体合同条款。通常来说,楼花合同里会有一个落日条款,即过了落日日期无法交房,合同可以被撤销。若撤销,开发商则会退款给买家。因此,需要具体了解:1. 合同里是否有落日条款;若有则具体的落日日期;2. 落日日期是否到了;3. 合同里是如果约定落日日期后的安排。

4、Q:想了解海外投资者在澳洲房产投资,租金收益有什么合理合法的减税方法?

A:关于缴税事宜,主要原则是租金收益应当计入当年个人可课税收入的一部分,并根据税率缴纳相应所得税。一般减税方法主要有通过物业的折旧作为账面损失来报税。具体折旧需根据物业情况及折旧表来做,该项可向您的会计师具体协商。

5、Q:1. 在维州,合同的电子版是否有效;2. 如果合同的电子版有效,那么合同生效之日是开发商签署之日,还是我收到合同电子版的邮件之日。3. Cooling period 的起始之日是开发商签署合同之日,还是我收到其签署的合同电子版的邮件之日。

A:1. 简单来说,签名电子版是有效的。但一般会由双方(或其代表律师)事先联系协商好,并在规定时间内补上签名原件。2. 合同生效日为最后一位合同方签署合同的日期。在买房过程中,一般都是买家先签合同,卖方后签。所以合同生效日应为卖方签名的日期,这个日期也会在合同上显示。请看一下收到的卖方签署的合同以及其中写明的日期。3. 一般情况下,冷静期由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过了冷静期后,买家不可再取消合同。澳洲买房绝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有自己的代表律师,请赶紧确认自己代表律师的身份并与其取得联系。

6、Q:我在澳洲买的房子不想要了,保函金我怎样才能取回?

A:通常来说,若买家无法进行物业交割,将损失合同下的定金给卖家。如果保函是替代合同定金,将无法拿回。此外,卖家的其他损失也有权向买家主张。建议尝试转卖或尽早和卖家协商达成和解。

7、Q:请问什么样的借款协议会受到澳大利亚的承认和保护,澳洲政府的有关规定是如何要求的?

A:由于澳大利亚遵循案例法,根据不同的个案情况,这个问题的回答也会有所不同。值得注意的是,借款协议和借条本身就会有所不同。另外,根据借款协议内容的设置,借款人可能还需支付印花税(根据各州要求不同,这点的实施也会有所不同),这样才符合日后作为“呈堂证供”的要求。当然,在某些案子里,借条也有可能作为部分证供。但我们建议,双方各请一位律师,按照各州要求,签署正规的借款协议。并可在房产证上加注“知会备忘”。此外,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双方也应及时准备财产协议,以规范日后双方之间的财产分割事宜。在很多案子中,联邦家庭法院会考量父母借钱给子女买房的事实,在分配夫妻双方财产时进行调整。而借款协议的纠纷一般被认为是各州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8、Q:我是日本籍华人,现居日本。没有澳洲有效签证。想买一套公寓每年来住上一、二个月,其余时间用于出租。你的文章上"让您(以及任何相关人)可以每年最多使用四周的时间分享提案中的权益"具体怎么理解比较好?还有听说签证无効后必须卖房,这是针对哪一种情况来说的呢?

A:目前没有澳洲有效签证的海外买家可以在澳洲购买全新的物业或楼花,购买前需要向澳洲外管局申请买房,并获得批准函。若购买全新的物业或楼花,对于居住或投资没有明确限制,可根据业主意愿持有。对于已有澳洲临时居民签证且在澳洲购买二手房自住的买家在签证到期后必须卖房。

澳洲 | 悉尼热门沙滩区域 住宅租金年涨幅超20%

悉尼热门沙滩住宅租金涨幅超过20%

点击查看澳洲更多精品房源

悉尼滨水住宅需求不断上涨,刺激租金一路走高。悉尼一位租户一周竟需支付3.5万澳元租金

澳洲地产网站报道,Core Logic数据显示悉尼热门沙滩区域住宅中位周租金涨幅超过20%,滨水住宅引领租金增长。

其中悉尼北部沙滩住宅租户受租金上涨影响最大。

悉尼曼利(Manly)冲浪圣地纳拉宾(Narrabeen),目前中位周租金比去年高出305澳元。区域一般住宅去年一年租金费用4.4万澳元,今年租金费用高至5.98万澳元。

曼利谷(Manly Vale)独立屋中位周租金较去年同期上涨190澳元,柯尔柯尔(Curl Curl)公寓中位周租金较去年同期上涨115澳元。

与此同时,悉尼整体中位周租金保持为520澳元,与去年水平一致。

悉尼棕榈滩(Palm Beach)一栋12个卧室豪宅周租金高达3.5万澳元。地产中介表示,大部分租客仅租赁1到2个星期度假用。

此外,悉尼修打兰郡(Sutherland Shire)塔伦角(Taren Point)中位周租金年涨幅高达28%,克罗纳拉中位周租金年涨幅高达22%。

中央海岸(Central Coast)麦克马斯沙滩(McMasters Beach)独立屋中位周租金年涨幅达到惊人的36%,阿沃卡沙滩(Avoca Beach)租金年涨幅也达到26%

(据澳洲新快网)

 

澳洲 | 开车开出8套房!悉尼28岁Uber司机自有投资秘诀!

28岁的Taku Ekanayake是一名来自悉尼的Uber司机,但他可不是一个普通的Y世代,他同时也是一名房产投资者,拥有8套房产以及150万澳元的贷款。

据Domain网站报道,一个中等收入的工资加上Uber司机的佣金,Ekanayake在Marrickville与人合租一处住房,通过当Uber司机获得的额外现金,再加上他做全职销售工作的工资,他有大量的现金来购买房产。

Ekanayake在24岁的时候还住在父母家里,他最初只想买一套房子自住,但后来他阅读了Robert Kiyosaki的《富爸爸穷爸爸》,书中建议,与其通过购买来进行投资,不如运用负债来创造非劳动收入(被动收入,passive income),Ekanayake认为房地产是最好的投资项目。

澳洲 | 开车开出8套房!悉尼28岁Uber司机自有投资秘诀!
Taku Ekanayake购下的一处房产内景

在25岁左右,Ekanayake曾在零售业兼职,当时他正在大学学习商科,在搬出父母家之前,他想尽办法存下了7万澳元,这成为了首付存款。但在2014年底,当他准备投资时,却遇上了“悉尼的房产热潮”。

他瞬时就被高昂的房价挤出了市场,但他并没有像大多数悉尼年轻人那样选择放弃,他开始研究起房地产市场,却有了惊人的发现。他说:“澳洲有太多不同的房产市场,长期来看,悉尼并不是表现最佳的市场。纵观过去15年,悉尼、布里斯班和阿德莱德的房市,表现都差不多。”

得到这个发现之后,他开始扩大研究范围,最终选定了布里斯班,那里的房价更具负担性,而且城市已经成形,出租房收益也很有吸引力。他第一次启程去布里斯班,考察那里的房地产市场,但是当天去投拍这套房产的时候,却没有人出价,最后他拍下了这处房产,整个过程很顺利。这次交易虽然看起来很顺利,但却是他最为懊悔的一次决策,因为那时他并没有清晰的投资策略。

他说:“在购买了第一处物业以后,我花了12个月才买下了第二处物业。”他十分勤勉地当Uber挣钱,每周出车时间有20个小时,再加上他的全职工作收入。他说:“一旦有了清晰的策略,在接下的13到14个月,我就买下了4处房产,好的投资策略就是可以做到。”

他的策略是,购买低于市场价值10%到20%的房产,这样的房产通常需要简单的翻新,然后在买家决定出售的早期,就要与卖家进行商谈。这可以让他在交割前就进入房产进行翻新,他很快就能有一个可以居住的房产,而银行会对该房产进行重新估价,随后就可以从中抽出资金去投资下一个房产。

他同时也喜欢在租金收益好或未来开发潜力大的区域买房,他表示:“明年的这个时候,2017年11月,我希望能在我的投资组合中拥有10套房产,想要拥有超过100万的净资产。长期来说,我想在36岁时,拥有100万的非劳动收入。”

相关资讯:澳洲 | 公寓许可数量锐减 专家担忧楼市转弱

 

new-qrcode_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