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家庭信托在澳洲的应用|居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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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在澳洲移民定居的中国人来说,需要注意澳洲的家庭法并不会以公证方式确定婚前和婚后资产来区分婚姻中的财产所有权。同时,澳洲家庭法承认同居关系以及同性婚姻和同性同居关系,配偶两人各自可以控制的在各自名下的独立财产都有机会被视作共同资产。这样在澳洲购买房屋投资后,如果购买者名字没有提前规划好,很容易产生因为同居或者婚姻关系的破裂导致的财产分配的问题。

如果家长在子女购买房产时提供了部分资金,希望保有房子的部分权益,而不希望房产子女在有了同居或婚姻关系之后成为子女和其配偶的共同资产,从而可能被子女的另一半在关系破裂时分割。在子女进入配偶关系前建立家庭信托并将房产购买在家庭信托名下,可令子女在享用物业的同时,又无需因拥有物业而在关系破裂时被分割物业权益。当然,以上所述基于建立专业有效的家庭信托,否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物业权益依然有被分割的可能。

什么是家庭信托

家庭信托不像公司或者个人一样是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家庭信托不是一个独立的具备法律人格的组织,但是可以通过家庭信托方式持有家族财产和营运家族公司/生意。家庭信托通常与家庭成员婚姻和继承事宜相关,规划合理、建立得当的话能最大化的保护家族资产,确保家族资产的安全和传承,减少税务支出。

家庭信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民间俗称。法律概念中的信托有几种方式,其中主要分两大形式:酌情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和单位信托 (Unit Trust);而其中酌情信托因其所有的弹性特质成为家庭信托最受欢迎的形式。平常所说的家庭信托往往是指酌情信托。

酌情信托和单位信托最大的分别在于:单位信托是按照既定的比例分配收益,受益人会在信托中拥有固定单位,与股票分红的概念类似,既持有多少单位就会按照其持有单位与总单位的比例分成;而在酌情信托中,收益的分配比例则按完全按照受托人(Trustee)的指示进行,可以按照不同的情况和需要灵活变动,因此在处理资产和收益的分配上有很高的自由度。

信托结构

家庭信托的四个主要角色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和任命人。

  • 委托人负责签立信托契据,初步建立信托。
  • 受托人是信托的管理人,负责日常管理信托,例如投资信托资产及将收益酌情分予受益人等。
  • 受益人则是信托资产及收益的受益人,一般会是家族成员,可以设定个人也可以设定为一种类别。
  • 任命人在架构上是信托的最高掌管,可以更换受托人及要求监察信托账目等。

需要留意的是,由于澳洲对于外国人在澳投资上有不少限制并且对外国人的税率设置较高,所以外籍人士在信托中的角色需要谨慎考虑和详细规划。

信托资产和债务

不动产、现金、股票、古董、艺术品及其他有价值的物品皆可转移到信托名下。一旦信托建立,转入信托的资产皆为信托所有,不再是某个人的财产,故在个人破产或卷入诉讼的情况下,在信托名下的资产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不受债权人的追讨影响。当然,特定情形下故意为规避追讨而转移资产至信托的行为有可能不受到法律保护。

建立费用

建立家庭信托的费用通常包括律师费,印花税,州政府注册费等。州政府征收的印花税各个州略有分别:如新南威尔士州现大约为$500澳币,维多利亚州现大约为$200澳币。而注册费也大约为几百澳币,各州不同。信托可以申请澳洲商务号码ABN、税号TFN和银行户口。

税务规划

在酌情信托中,受托人可以将税前信托收入分予其指定的受益人。如何分配则由受托人决定。这些收入将成为受益人的应纳税收入(Taxable income)的一部分。信托收入的分配可以因不同受益人的收入水平灵活变动,以利用不同人的税务宽免额和不同的税率来达到整体降低家庭税额的目的。

婚姻关系与家庭信托

对于家庭法中对于家庭信托中的资产处理,法院在不同的案例中因应情况会有不同的判决。判决的重点在于信托架构中的控制权。如果家庭信托是用来将资产留在直系亲属之间的话,必须注意信托控制权的制定,确保信托安排不会在家庭法下被视为配偶共同资产。

案例分享:澳洲联邦最高法院在Kennon v Spry 一案中对于离婚情况下的婚姻资产涵盖范畴作出判决。在案中,丈夫Spry在婚姻的不同阶段更改了信托的受托人,以求把已离异的妻子 Kennon剔除,将资产留给四个女儿。最高法院的判决与丈夫的意愿相距甚远:这些信托资产仍然可视为婚姻资产,妻子可以获得分配。此案对家庭信托的启示有二:当婚姻的其中一方对信托有控制权,并为一个受益人,信托资产可能都会被算作婚姻双方的资产;而当婚姻一方有为购置资产付出,并享用这项资产,这项资产也可能会被视为婚姻双方的资产。

信托安排需要谨慎起草,以使将来更多的家庭成员,例如新生婴儿,能在不重新建立信托的情况下成为受益人。另外,信托中不同角色的继承也是建立信托时已要考虑的事情。安排家庭信托有助为后代提供稳定和持续的收入来源,确保拥有财富能裨益后代,减少烦恼,免却争端,避免印花税。

尽早制定信托安排,是保护资产及让投资增值的坚实基础。由于信托安排关系到每个人的独特家庭和财务状况,可以非常复杂,有时候并非套用一个模板信托契约所就能建立一个满足家庭需要的信托。建立有效的家庭信托需要周详的规划和设计,所以任用律师设计规划家庭信托在协助客户达到保护资产、税收调整、资产传承、规避债务、保护身份等目的中至关重要。

 

澳大利亚Prudentia Legal合伙人王斐律师专栏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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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英国移民新政的正确姿势︱居外专栏

今年3月29日,英国已有十余年历史的20万镑企业家移民的申请窗口正式关闭,取而代之的则是全新的创新类移民,即Innovator Visa。英国移民新政有哪些变化?

资金要求变化

新政要求投资人在申请前,所需的投资款由之前的只需证明持有90天延长至2年以上,或者提供更为详细的资金来源解释,才可进行投资申请。对投资人来说,资金要求更加严格。

企业家移民项目投资额变化

由原来的投资20万镑更改为只需投资5万镑。分析认为,这对目前的中国投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利好。

企业家移民对投资人的语言要求变化

对投资人的语言要求提高:由原先的雅思4分(B1)提高至5.5分(B2)。这是为了确保申请人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毕竟他们之后需要与各种商业组织和潜在客户交流。

申请永居周期变化

新的创新类移民申请周期为3+3+3……,且如果满足新政要求的条件,3年即可申请永居。跟原先企业家移民的申请周期(平均为5年可申请永居)相比,时间明显缩短,对移民监时间有顾虑的投资人来说,将更为方便快捷。

综合来看,目前的新政显然是利好更多!从降低投资额、申请永居时间减少等方面可以看出,英国政府更注重有创业意愿、创新精神的投资人赴英发展,从而创造就业并带动英国经济良性循环。

除此之外,最受关注的莫过于政府引进了官方背书的概念。这意味着,如果投资人要获得新的创新移民签证申请资格,申请人的商业理念必须首先获得经英国政府批准的背书机构的认可,这就需要申请人对商业理念或者商业计划书有更好的把控。而对于什么是好的商业构想和对于背书条件的把控,机构将拥有自己的衡量标准。

另一方面,申请人需要使用机构给出的担保函来支持他们进行签证申请。同时,每一份担保函的有效期为3个月,且都拥有唯一的安全编码,并不能被重复使用。不仅如此,投资人在获得担保函后,仍需要继续维持与背书机构的联系,并定期接受背书机构的追踪。

目前,英国内政部官网已经对外公布了第一批有资格为投资人出具担保函的机构名单。据悉,目前每个背书机构只分配25个名额。而根据已公布的机构名称及数量计算,仅有600个名额供全球投资人申请。值得关注的是,背书机构可以决定是否接受开放式的申请,或是只接受内部现有商业资源向已经合作的企业投资人发放担保函。因此,可以预见全球投资人目前能够拿到的担保函名额将少于600个。

虽然在指引文件中也提到超过如已有名额可进行额外申请。但是,可以申请到多少额外名额以及何时能够获得额外名额的批准,指南中并没有给出确切的执行时间。换言之,在既定名额之外如果想获得新的名额,将非常不可控。

获得担保函的基础是满足创新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的条件。对于这三条,指引文件中也给出了具体描述,即:

  • 创新性——申请人是否有原创的真实商业计划?此计划是否被英国市场所需要并带来新的可能性?
  • 可行性——申请人是否具备必要的技能、知识、经验以及市场敏感度,可以成功的运营商业计划?
  • 可持续性——是否有证据表明,该计划可以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并促进英国以及全球的市场增长?

总而言之,从新出台的各种细节指引中可以看出,比起投资力度,英国移民局将更看重有创业意愿、创新精神的投资人赴英发展,从而创造就业并带动英国经济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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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毕业后留英工作到底有多难?|居外专栏

在2012年取消了PSW(Post-study work)工作签证之后,留学生毕业之后如果想留在英国工作,需要在学签到期之前把学签Tier4可以转成 Tier2,即工签,或者转成Tier5短期实习签证。

Tier5主要有两个大类:Youth Mobility(打工度假签证)和Temporary Worker(临时工作签证)。这类签证对于申请人要求相对严格,需要有特定机构担保,一般会需要申请人提供一定费用才会给实习机会,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可以获得12-24个月的居留时间。在这段期间,签证持有人是不可以找全职工作,只可以在担保的实习机构工作。

Tier2是大多数留学生希望留英的选择,然而申请难度相当高。工签的要求是:

1、申请人的工作offer必须由具备Tier2工签担保资质的公司给出;
2、同时,这份工作offer必须满足工签申请的薪资要求(一般是30,000英镑以上年薪)。

但是在实际过程中,留学生常常会发现年收入很难达到要求。graduate-jobs.com(英国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求职网站)给出的数据中显示,毕业生的平均年薪资在19,000-22,000英镑;TotalJobs(英国专业求职网站)给出的数据是25,000英镑年薪,并且这组数据中,大多数的样本来自于高收入的投行、保险、金融等行业。另外,用人单位通常都需要申请人有相关的实习经验,因此,要达到30,000英镑年薪的要求,对于一个没有足够实习经验的应届留学生来说,实在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英国边境署(Home Office)今年7月的数据显示,全英国有资质的担保机构一共30295家,其中能为Tier2工签做担保的一共只有28296家,而能为Tier5担保的仅有3929家。另外,Tier2拒签率也比较高。英国国家数据库统计,2018年3月英国工签拒签率超过了50%。据统计,2015年,共有1,826名中国籍申请人成功获得英国Tier 2工作签证。假设这些幸运儿全都是应届生(实际上并不是),按移民局去年给中国留学生发放70,754份学生签来算,最好的情况,应届生拿工签成功留英比例也只有2.58%!

英国移民局每个年度都会设定CoS(Certificate of Sponsorship担保证明)的名额,每年的“可用额度”都是固定的,但是每个月的名额并不是平均分配。所以并不是想申请CoS就能马上申请到,只有拿到了CoS才能去递交签证申请。

随着英国脱欧事件的推进,对于留学生就业这块也是越发的紧缩,对于庞大的赴英中国留学生来说,留英形势越发险峻。现阶段,也许拥有一张快速便捷的英国绿卡是现阶段更有效便捷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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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购房?物业代持?“间接持有”海外房产的游戏法则︱居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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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购澳房”是指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的名义购买澳洲房产,并以他人的名义与身份登记房产所有权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代持人并未实际出资,但仍在法律上享有房产的所有权;实际出资人不享有房产的所有权,却对投资行为实际出资。

我们为遇到此法律问题的读者们总结归纳以下法律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或警醒更多面临类似问题的“实际出资人”与“代持人”们。

注意点1:FIRB对于买家签证以及身份的规定

对于大部分的二手房,澳大利亚海外投资审批委员会(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 )设置了一系列门槛来限制海外人士直接购买。FIRB规定,海外买家一般被禁止购买澳洲已建住房,但在澳洲的临时居民可以申请购买一处二手房作为并且仅能够作为个人居住用途,但在签证到期离开澳洲时需出售此住房。这造成了一些没有澳洲身份的人求助当地的永居人士作为“买家”挂名购买二手房产。

更重要的是,此类代持行为本身可能涉嫌对政府机构的隐瞒或者欺骗行为,更有甚者可能面临政府机构的起诉(包括刑事诉讼)。FIRB对于隐瞒海外投资人身份或代为持有海外投资人的物业来逃避海外人士购房申请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违反者不仅会被罚款及强制出售物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刑事诉讼。这对代持人和物业实际拥有人都是非常大的违规风险。

注意点2:关于首次置业补贴与印花税减免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在针对海外投资人购买物业上都有明确的规定。总体来说,海外人士购买物业必须要通过海外人士购房申请的审批且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申请费,一些州政府也对海外人士收取比本地购房者多出7%-8%的印花税,由此不难想象外国人为了规避政策成本,希望通过他人代持的方式在澳购房的需求是有多旺盛。

海外人士通常无法通过自身申请州政府给予的首次置业的补贴或印花税减免。而有当地永居身份的代持人则很有可能通过满足以下条件,为实际出资人获得优惠:

首次置业补贴(1-2万澳元)申请条件:

  1. 必须是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
  2. 购房者从未在澳大利亚任何州拥有房产;
  3. 购房者年龄满18周岁;
  4. 必须购买价值不超过75万澳元的新房。

首次置业印花税减免政策申请条件:

  1. 购房者从未在任何国家购买过房产;
  2. 购房者从未申请过首次置业补贴;
  3. 新房交付后,必须在该房产内连续居住12个月或以上;
  4. 购房者必须年满18周岁。

注意点3:关于银行贷款的抵押与还款

在2016年之后,澳洲对海外人士贷款愈发收紧,甚至关闭。因此,通过有澳洲身份与本地收入的代持人来取得贷款也成为一些实际首付出资人的考虑选项。实际出资人往往会与代持人约定,所有贷款均仍由出资人偿还。若实际出资人没有适当履行还款义务,则会影响银行对代持人的信用评级与再贷款能力,或是强制要求代持人偿还贷款。

注意点4:“代持协议”下代持人与出资人的二者权利义务

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代持协议”,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房产首期房款、按揭款以及其他相关款项等实际由出资人支付的,是否应该认定登记在代持人名下的房屋属于代持有性质?房屋所有权是否归出资人所有,而非代持人所有?

澳洲实行托伦斯登记制度,该制度的核心为“登记生效主义“。因此“挂名购房”后,作为登记权利人的代持人一旦反悔,即使实际出资人留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挂名购房”事实存在,也会面临繁琐与漫长的法律举证程序;更有甚者,如无法证明“挂名购房”事实的存在,实际出资人自身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导致金钱房产两失。

在托伦斯登记制度下,如果代持人决定转卖此房产,也无需征得实际出资人的同意。如果新买家为善意第三人且在已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实际出资人已没有可能要求取消此交易拿回房产产权。即使能够证明“挂名购房”事实存在,也只能追究代持人的相应责任。

此外,如果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实际出资人者与代持人之间出现了与产权相关的纠纷,那么实际出资人就会十分被动。由于所涉及的物业产权是注册在代持人名下,法院会要求实际出资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所有权,而这方面举证十分困难。即使实际出资人能够提供购房时的出资凭证,代持人也可以主张对方的出资行为属于借贷行为,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很难保护自己在物业增值部分的所得。如果代持人是实际购房者的家人,代持人甚至可以主张出资行为属于赠予行为,实际出资人甚至可能因此分文不得。

最后,与代持人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也可能导致实际出资人十分被动。这包括代持人的财务状况恶化导致破产需要拍卖名下物业清偿债务,代持人意外死亡的遗产继承问题,代持人婚姻状况所设计的财产分割,代持人与租客邻居产生的矛盾以及因物业贬值产生的银行债务问题等等。

注意点4:“代持协议”下卖家、代持人与出资人的三者法律关系

挂名购房情形一般具有双重性特征,涉及两个法律关系:

  • 一个是由出借名义人(代持人)和不具有购房资格或条件的人(实际出资人)之间形成的借用名义的法律关系;
  • 另一个是由出借名义人(代持人)与房产卖家之间形成的房产买卖的法律关系。

一般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代持人通常关系较为密切,澳洲法院审理的“挂名购房”纠纷中甚至多有亲属关系。因此双方基于信任,很多未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协议约定并不明确。但由于借名购房本身隐藏着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十分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因此,在考虑“挂名购房”前,务必确保双方获得了独立且充足的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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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房产转让给子女有哪些合适的方式(三)|居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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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大利亚购置的房产如何通过遗嘱让子女来继承上一期我们讲述了如何订立遗嘱,这期我们将探讨关于遗嘱的一些注意事项。

遗嘱存在有效性的问题,即一份遗嘱可能会被质疑为无效。质疑遗嘱无效,必须提出以下证明:

  • 这不是逝者最后的遗嘱(逝者后来又订立了其它遗嘱)
  • 该遗嘱没有正确的签名和见证
  • 逝者在订立遗嘱时没有必要的心智能力
  • 该遗嘱在最初签名后已被更改,或
  • 逝者被迫或受到压力订立该遗嘱。

另外,一份遗嘱也可能会被推翻。如果逝者在立遗嘱时由于各种原因可能没有考虑到立遗嘱之后发生的事情而忽略了一些人的利益,或逝者本想在去世之前修改以前所立遗嘱但未能如愿, 或逝者本意就不想留遗产给一个亲属,或逝者只留了非常少的遗产给一个亲属,或逝者有意或无意地把部分财产没有写在遗嘱中。在遗嘱执行时,被忽略的这部人的基本生活利益可能得不到保障。根据继承法,这部分被忽略的人可根据继承法的家庭条款在 12 个月之内向法院提出异议来争取自己的利益,这被称为“家庭供养索赔”。

如果此前的有关条文规定是不公平的,您可以对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遗嘱提出诉讼。如
果成功的话,法庭将根据您的利益为主修改原遗嘱分配方案。这同样也适用于逝者没有
遗嘱的情况下。 如果您要对遗嘱提出诉讼,您必须符合 Section 57 of the Succession
Act 2006 中有资格提出诉讼的人,即:

  • 配偶
  • 前任配偶
  • 实际同居的配偶
  • 子女
  • 继子女和孙子孙女不具备自动继承权,但是根据 条款中的 Section 57(1)(e)(i) and (ii),他们可能会考虑成为合格继承人
    • 逝者的家庭成员中依靠逝者生活的人
    • 与逝者有密切关系的人

一份有效的遗嘱还需要有一个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逝者遗嘱中指定将在逝者去世后负责处理逝者的遗产的个人。此人应年满18 岁,是逝者可以信任并愿意承担这一责任的个人。逝者也可以指定 一位专业人士,例如受托人与监护人机构(Trustee and Guardian) 或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有着很重要的责任,他肩负了立遗嘱人的去世后的财产分配重任和话语转达。在选择遗嘱执行人应该认真考虑。遗嘱执行人的首要工作是:

  • 在立遗嘱人死后收回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
  • 支付立遗嘱人生前的所欠债务和葬礼等花销
  • 按照遗嘱规定遗赠资产给相关机构或个人
  • 按照遗嘱的要求,在立遗嘱人死后分配遗产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关系到房地产方面的遗嘱在申请遗嘱认证时必须报告给当地法庭。

最后,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法规定的遗产分配原则又是如何的呢?如逝者有一个配偶但没有孩子,遗产全部归配偶。

  1. 如逝者有一个配偶且有一个或多个孩子,且所有孩子都是逝者和该配偶所生的孩子,遗
    产全部归配偶。
  2. 如果逝者仅有孩子但没有配偶,则所有孩子平分遗产。如果一个孩子已去世,但这个去
    世孩子有孩子,则逝者的该孙辈继承去世孩子的遗产。
  3. 如果逝者仅有父母,但没有配偶和孩子,则两个父母平分遗产。
  4. 如果逝者仅有兄弟姐妹,但没有配偶和孩子,没有父母,则所有兄弟姐妹平分遗产。如
    果其中一个兄妹去世,那该去世兄妹的那一份由他或她的孩子继承。
  5. 如果逝者仅有祖父母,但没有配偶,没有孩子,没有父母, 没有兄妹,则祖父母平分遗
    产。
  6. 如果逝者仅有叔叔和阿姨,但没有配偶,没有孩子,没有父母,没有兄妹,没有祖父母,则所有的叔叔和阿姨平分遗产。如果其中一个叔叔或阿姨去世,那该去世的叔叔或阿姨的那一份由他或她的孩子继承。
  7. 如果逝者没有亲属,则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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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房产转让给子女有哪些合适的方式(二)|居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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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大利亚购置的房产如何通过遗嘱让子女来继承上期我们讲述了澳大利亚的遗产税和房产购买和继承的方式,这一期我们将详细来说明如何订立遗嘱

一份遗嘱必须被正确地签署和见证才能具备法律效力。清晰地表述逝者的意愿,以减少
对逝者想为谁留下什么之愿望出现任何争议的可能。首先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写下,录
音录像无效。立遗嘱人签字时必须有两名见证人同时在场,与立遗嘱人同时签字,而且
必须使用同一支笔。遗嘱超过一页,每页都需签字。立遗嘱的两种主要方式为:

  • 邮局或网站购买 Will Kit 等自行订立遗嘱的文件样本,按照说明仔细填写;
  • 聘请专业律师:如果财产和家庭关系较为复杂,应该聘请专业律师帮助制定遗嘱。

律师会会确保遗嘱有效,正确地表述,签名与见证;确保遗嘱的表述清晰无歧义,完全遵从逝者的意愿;确保遗嘱中逝者对婚姻配偶、同居伴侣、子女、前妻/前夫、其他受抚养人以及与逝者有亲密关系的人的遗产分配符合法律规定;协助逝者制定资产处置计划,合法合理避税;助逝者指定遗产执行人和信托人并核算他们的报酬;并对其他遗嘱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同时,强烈建议逝者寻求资产规划与税务方面的建议。

以下澳大利亚遗书样本的节选只作参考。此外,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格式要求, 所以不建
议以一份遗嘱应用于在不同国家的所有产业。因为各人有不同特殊的情况,此样本不能当为实用,并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为逝者解释相关条款:

This is the last Will of [__________________ ] of [__________________ ].
这是住于 [ 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 的最终遗书

1. I REVOKE all former Wills and Codicils relating to any immovable property situated in Australia and declare this to be my last Will and Testament relating to all immovable property situated in Australia relating to all immovable property situated in Australia
本人取消所有以前有关澳大利亚房地产所立下的遗嘱并且宣言此文件是我最终有关澳大利亚房地产遗嘱。

2. I APPOINT [______] the Executor and Trustee of this Will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my Trustee’). If my Trustee is unable or unwilling to act, I appoint [______] to be the executor of my Will.
本人在此委托 [______] 为遗嘱的执行与信托人。 如本人的信托人( ) 不能或不愿意执行这遗嘱, 本人委任( )为遗嘱的执行与信托人。

3. I GIVE to [______ ] all my estate located within Australia to [______],predeceases me or does not survive me for thirty days then i give all my estate located within Australia to [______].
本人赐予于 [______] 立于澳大利亚的所有座落在澳大利亚的房地产。如果 [______] 比我先逝世或在我逝世 30 天内逝世, 那本人赐予于 [______] 立于澳大利亚的所有座落在澳大利亚的房地产。

4. TRUSTEE POWERS 信托人职权
I DECLARE that my Trustee(s) will have, in addition to any powers available at
law, the power To SELL any asset by either public auction or private contract for such price and on such terms as my trustees think fit. My trustees may postpone the sale of any asset and without responsibility for any loss occasioned by the postponement.
本人宣言信托人将有职权(这是现行法律授权其外的职权)以拍卖或非拍卖方式并以信托人所认定的条件售卖任何与此遗嘱有关的房地并且对延迟售卖的损失不必负责。

5.This will and its execution is governed by the laws of Australia 。
此遗嘱以及执行将尊崇澳大利亚法律。 [ 解释–着是为了避免争议, 尤其是当遗嘱书
是在外地签署 ]
日期 Dated [______ ]
签名 Signed by [______]

in our joint presence and attested by us in the presence of her and of each other
在我们同时的陪伴下与由我们在立属者陪同并互相的坚定下
(两位见证人签名) (two witnesses sign here)

逝者应就自身情况获取法律建议。除非逝者更改遗嘱、 订立新的遗嘱或撤销(取消)遗嘱,逝者的遗嘱持续到逝者去世一直有效。

如果逝者的情况发生变化, 例如子女或孙子女出生或逝者的配偶去世,也应获得有关更新遗嘱的法律建议。婚姻也可能造成遗嘱撤销, 除非订立该遗嘱时已预期到这一婚姻关系。如果逝者计划结婚或离婚,可能需要更新逝者的遗嘱。

因此,只要逝者还具有必要的心智能力,逝者可以随时更改遗嘱。但逝者不能通过在遗嘱中划掉一些内容然后签名确认或是在遗嘱中写下一些不同内容来更改遗嘱。逝者可以
订立一份“遗嘱修改附录”(这是一份单独的文件,对逝者的遗嘱做出更改),该附录需
要由与订立遗嘱的相同方式进行签字和见证。订立一份全新的遗嘱通常是最好的选择。

下一期专栏,林律师将就遗嘱的一些注意事项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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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房产转让给子女有哪些合适的方式(一)|居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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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大利亚购置的房产如何通过遗嘱让子女来继承?我们将分三期从法律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什么是遗嘱

  • 遗嘱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阐述了逝者想在自己去世之后如何分配属于逝者的个人财产。当事人对其资产的处置和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安排受法律保护。
  • 可在遗嘱中进行处置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还包括土地、车、船、银行存款、养老金、保险金、股份、股票、首饰、珠宝、古董、收藏品和知识产权等等。
  • 在遗嘱中也可对其他非资产的事项进行安排,包括葬礼形式、遗体处理、器官捐献、给遗嘱执行人的报酬、对某些债务的免除,以及给慈善机构的捐款等等。

澳大利亚有遗产税吗?

澳大利亚未设立直接的继承税。澳大利亚的遗产税不归联邦政府制定,是由各州政府来制定的。1992 年后,各州彻底地废除了遗产税,这也使得澳大利亚成为世界上首个取消遗产税的富裕国家。所以严格地从法律角度上说,澳大利亚并未设置遗产税。此外,澳大利亚也没有赠与税和死亡责任(death duty 意思指死后不用承担因为死亡而产生的所有债务)。

然而,没有遗产税并不等于在澳大利亚继承遗产就完全不用交纳任何税金。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逝者所继承的祖辈资产会被政府视为逝者的个人收入增值,从而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Capital Gains Tax,简称CGT)。但也并非所有遗产都须缴纳该税,例如对于遗产继承房地产不需要付增值税,除非将房子卖掉,直到出售此房子时,才需要付增值税。

购买?继承?澳房转让给子女哪种方式最合适

若子女已经获得绿卡,而长辈仍属于外国人身份,如果澳房直接购买至子女名下,则子女有可能获得的优惠与补贴如下:

  1. 1-2 万澳币的首次置业补贴
  2. 自住印花税减免
  3. 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申请费至少$5,500 澳币的免除
  4. 海外人置业附加印花税的免除

若子女和长辈均未获得绿卡,可以考虑将澳房仍然购买至长辈名下,因为子女和长辈均无法获得以上优惠与补贴;而在子女成功获得绿卡之后再为子女购置房产,可为子女保留其申请首次置业补贴的资格。

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规定,海外人士购买二手房需要满足有不少于 12 个月的签证的要求。许多在中国工作生活的长辈往往不能达到此要求,而留学在澳的子女往往有长达 3 年的签证,因此用子女的名字购买学区内的优质二手房无疑是一个变通的选择。

因为对澳洲家庭法的不了解,许多长辈误以为澳洲与中国同样实行同样的婚姻财产制度,所以为子女事先购置房产作婚前财产,以免担心之后可能发生的婚姻财产纠纷。殊不知,澳洲却实行婚姻共同财产制度,无婚前婚后财产一说。此时,可以考量先行购买澳房于长辈名下,而后予以继承给子女个人。

下期专栏林律师将就遗嘱的订立做更详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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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房产交割,资金在中国进行交易需要警醒的法律问题|居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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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外汇管制与汇率波动的原因,一些面临澳洲房产交割的买卖双方客户都会咨询是否可以在中国以人民币的交易形式进行购房款交割。虽然澳大利亚法律没有明确允许不同货币资金交易,但澳币币种交割仍然是主流且最为律师所建议的安全交易模式。本文期望抛砖引玉,对关于澳洲房产交割,资金在中国进行交易模式进行探析,希望能帮助更多读者更好地了解澳洲投资,保障资金安全。

A. 通过第三方监管账户进行澳房交割的探析

在国内的房屋交易中,为了确保交易顺利与安全,中国部分银行为房屋买卖双方提供房产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来协助买卖双方完成房屋交割。
在澳房的交割中,倘若买卖双方被允许在异国以外币进行交易,我们建议在交易前请务必确认以下法律问题:

1. 确认甲(卖方)、乙(买方)、丙(第三方银行)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的交易中,由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资金监管服务有关事宜,订立相关监管协议。

2. 确认甲乙双方交易的房产坐落于澳大利亚_________________州_________________区,产权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产权转让人为_________________,产权受让人为_________________。
3. 确认甲方在丙方开立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以此帐户为房产交易收款帐户。

4. 确认乙方在丙方开立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将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计澳币$_______,下称“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5. 确认监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在此授权丙方在监管期间冻结该账户,冻结期间不支取账户内资金。如监管账户为储蓄账户,则乙方将该账户银行卡交由丙方执管,并承诺在监管协议履行完毕或合法解除或在甲方及丙方同意前,监管账户持续设定为冻结状态且为不通存通兑状态,同时承诺不向丙方系统内外各营业网点申请挂失,直至丙方在监管协议项下的责任解除。乙方承诺严格、全面履行监管协议,按照约定向丙方发出授权指令。

6. 确认丙方对乙方监管账户存款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归乙方所有。

7. 确认非依监管协议约定,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动用监管账户内的交易资金。该资金只用于向甲方支付监管协议交易中涉及的款项,不用于其他用途。

8. 确认丙方监管期间内,甲乙双方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或在登记过程中该房地产被有权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或因其他任何原因致使房地产无法办理转让的,丙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甲乙双方出具的《终止协议通知书》将监管账户内资金予以解冻,如监管账户为储蓄账户,则将乙方原存放于丙方保管的银行卡退还给乙方。

9. 确认违约的处理情况:非因丙方原因,房屋无法在监管期间内完成交易的,监管期满后,丙方将监管账户内资金予以解冻;如监管账户为储蓄账户,则丙方将乙方原存放于丙方保管的银行卡退还给乙方。

10. 确认监管协议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非澳洲法律。因协议引起的争议纠纷,当事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 确认协议中丙方由零售客户部经理或分管行长签字盖章。

B. 关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与解押资金

尽管外币交易完成澳房交割在澳大利亚法律中存在实践操作空间,但印花税的支付、产权登记费的缴纳以及卖家解押贷款的还款仍然建议在澳洲以澳币完成:

1. 印花税缴纳时间:
• 如标的是楼花,买方需要在该房产产权注册之后的30 天内交印花税。
• 如标的是现房,买方需要在无条件进入合同后的30 天内交印花税,即使30天内该房产还没有成交。
• 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印花税,州政府会加罚利息;如晚交印花税有特殊原因,可提出申请豁免或减免利息。

2. 产权登记费:
• 例:昆士兰州产权登记费计算器

3. 解押还款:
• 如果卖方在当初购房时是贷款买房,他需要在交割前完成解押申请,且在交割时完成解押还款,以确认交付的物业产权并没有任何卖方名义额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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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多伦多买房确实要挑个好地段|居外专栏

图1.多伦多35个区划分图

挑社区是个技术活儿,这不是在地图上按一颗图钉那么简单的事情。

买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是这辈子最大的投资。大鹏地产资深经纪高岩松Jason Gao提醒我们,买房时挑个好地段无论是自己住还是以后房子转手都有保证,好地段的房子一般都是最抗跌的。

那么,在多伦多,哪些地区最抗跌,哪些地区物业出手最快呢?请看我们呕心沥血分析的1996至2019年,多伦多35片地区房价趋势及销售周期报告。

图2.多伦多35个区物业价格平均年增长率

Jason 向我们展示了上面这张图表。图表2显示自1996年至今,多伦多市所有社区物业价格平均年增值。数据显示,自1996年以来,多伦多市住宅价格平均增长率约为400%(或每年平均增幅13%)(未考虑通货膨胀)

同时,为了让您更好的了解不同街区之间的增长率差异,我们可以对比一下North York Centre East(C14)和Leslieville-Riverdale (E01)自1996至2019年的房屋价格走势图(图3)。图4和图5分别显示了多伦多增长最快和最慢的5个区,房价从1996年至2019年的变化趋势。

图3.C14和E01区房屋价格走势图
图4.多伦多增长率最高的5个区
图5.多伦多增长率最低的5个区

有一点需要注意, 一些区,如北约克中心(C07和C14),Yonge-Eglinton(C10)和市中心(C01和C08)在近20年间显示出相对较低的住宅价值增长,这主要是因为这些街区的以公寓(CONDO)市场为主,总价低于独立屋、镇屋等类型物业。

从图6,我们对Yonge-Eglinton(C10)、Forest Hill-Oakwood(C03)和Yonge-Lawrence(C04)三个街区物业价格进行了比较。

图6.C04、C10和C03三社区20年间价格走势图

在过去10年中,Yonge-Eglinton(C10)区CONDO销量约占该区全部住宅销量的60%至70%,而在Yonge-Lawrence(C04)和Forest Hill-Oakwood(C03)两个地区中,CONDO销量仅占全部住宅销量的20%至30%。当我们进一步对这三个区房价的年增长率进行分析时,可以看到以上三个区的相同类型住宅(低层别墅与高层公寓)自1996年以来几乎以同样的速度增长。(如图7所示)。

图7.C04、C10和C03不同类型住宅年增长率
图8.多伦多35个区房价十年间增长率

自1996年20年来,三个增长最快的地区是:Leslieville-Riverdale(E01),East York-O’Connor(E03)和Beaches (E02),这三个地区在地理位置上紧挨在一起。图8显示2009年至2019年10年间街区房价增长率(指数为2009年房价)。从图8,我们还可以发现一个巧合,2009年至2019年十年间,Rosedale-Moore Park (C09),Rockcliffe-Smythe-Rogers (W03), East York-O’Connor (E03) 和 Leslieville-Riverdale (E01)这些地区房价增幅最大,这与1996至2009年间的增幅相似。而在图8的另一端,Wilson Heights (C06), Etobicoke Centre (W08) 和Bayview Village-Parkway Forest-Don Valley (C15)这几个地区的增幅低于多伦多的平均增长线。

从图9我们可以看到从2017年4月至今,多伦多35个地区的住宅价格波动比率。(以2017年4月为参考值).

图9. 2017年4月至今,多伦多35个地区的住宅价格波动比率

从上图可以发现一些有趣的规律:

•截至2019年5月,多伦多的平均住宅价格几乎恢复到了2017年4月的历史峰值。

•市中心价格增长(C01和C08)主要依赖市中心公寓(CONDO)价格的持续增长。

•自1996年以来三个增长最快的地区Beaches(E02)、Leslieville-Riverdale(E01)和East York-O’Connor(E03))在2017年4月的房市泡沫中表现出极大的稳定性。

图10. Don Mills (C13) 和 Mimico-Long Branch (W06)社区2017年4月以来的平均房价变动

我们可以看一组房价对比,图10是Don Mills (C13) 和 Mimico-Long Branch (W06)两个街区2017年4月以来的房价表现。从2017年4月至今, Mimico-Long Branch(W06)增长了近20%,与之相反,Don Mills (C13)价格降低了33%。

图11. 2017年4月至今,多伦多房价表现最弱5大社区
图12. 2017年4月至今,多伦多房价表现最强5大社区

下面,我们通过分析房屋在市场上的平均销售天数和历史上的库存月数,来了解各社区的物业需求强度。

下图(图13)是从1996年开始,多伦多35个地区每6年在售物业库存月数。从图表可以看出,最近6年,库存月份处于最低点,仅低于1996年至2001年的周期。平均库存月数最低的社区为Beaches (E02), Leslieville-Riverdale (E01) 和 East York-O’Connor (E03),这些地区同时也是增值表现最佳的社区。而在一些最富裕的社区和最贫困的社区,在售物业的库存月数都比较高。 从图13还可以看出来,物业在房地产市场上停留的天数有所下降。与1996年至2001年这6年相比,最近6年来物业在市场上停留的天数减少了一半。

图13. 多伦多35个社区每6年在售物业库存月数

小结: •那些房价增长率最高的地区,往往也是销售最快的地区,最具典型的是Beaches (E02),Leslieville-Riverdale (E01) 和 East York-O’Connor (E03)这三个街区。

•与1996年至2001年期间相比,过去6年中(2014-2019年)多伦多的物业在市场上销售的时间减少了一半。

•与物业在市场上的天数相比,物业的库存周期显示出更高的稳定性,但过去6年显示物业销售更迅速,库存约为1.9个月,这意味着在一个月内挂牌上市的19个物业中卖出了10个物业。

责编:Adam Chen

 

高岩松Jason 加拿大新移民、学区房购房一站式解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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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强台风来袭日本,海外房东应如何保护资产安全?|居外专栏

8月10日1时45分前后,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以超强台风强度登陆浙江温岭沿海,为今年来登陆我国的最强台风。为防御利奇马,中央气象台已发布最高级别的台风红色预警。截至8月13日,“利奇马”已致浙江、山东省共计44人死亡、16人失联。

台风过境时常常带来狂风暴雨天气,暴雨强度大,洪水出现频率高,波及范围广,来势凶猛,破坏性极大。

日本作为一个岛屿国家,每年难以避免台风登陆。为避免天灾给个人资产造成过于惨重的损失,投资人应该提前买入一些保险,以保护我们的资产不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

那么,对于想要在海外投资房产的大家来说,有哪些住宅保险可以选择呢?今天暖灯君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日本住宅的保险知识。

火灾保险

已经购买过日本房产的投资人基本都了解在日本购房时有两项费用不是强制收取的,可自行选择要不要支出,它们就是火灾保险和地震保险。

住宅火灾保险并不是指只有建筑物发生了火灾才能支付保险金,关于这方面更具体的情况暖灯君之前已有过详细讲解,感兴趣的投资人可以点击蓝字查看:房产投资者的疑问:火灾保险真的可有可无吗?。

简单来说,住宅火灾保险是一种由于火灾、台风等原因致使自己的房产不慎被烧毁后能够拿到重建“家园”费用的保险制度。

火灾保险的对象不仅仅是指房屋建筑,也包括个人财产。可以得到补偿金的保险内容,包括:火灾、水灾、风灾、被盗窃、房屋破损、漏水等。但是,火灾保险不适用于地震、海啸、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保险的金额与建筑物种类有着密切关系,防火性能比较好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其保险金额就相对便宜一些。保险费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采用每年支付的方式,但是,一次付清的话要比每年支付便宜。

地震保险

地震保险,是为了避免因地震、火山爆发或海啸等导致的火灾、损坏、淹没以及流失造成的损害而设立的保险。1964年6月14日日本大地震之后,地震保险被政府作为居民财产损失后盾来制定的保险,在近50年的建立及运行过程中日趋完善。

日本的地震保险,采用附加险的方式推广,采用“强引导”模式,即业主在购买住宅火灾保险时,保险公司原则上自动予以附加地震保险,除非业主特别提出声明:不附加地震保险。加入地震保险的条件是必须同时加入火灾保险,一般火灾保险每10年一更新,地震保险每5年一更新。

地震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受损的程度决定的,受损程度不同支付的保险金额也就不一样。自1966年设立地震保险制度以来,截至目前日本地震保险的保障范围、赔偿限额和附加比例等已历经5次以上改革。

保障范围从1966年的仅承保全损,发展到目前的分为全损、大半损、小半损和部分损失四个类别。

保险金赔付比例从最早的仅赔付全损,发展到目前的全损最高赔付地震保险金额的100%、大半损最高赔付60%、小半损最高赔付30%以及部分损失最高赔付5%四个档次。

赔偿限额也从最初的建筑物90万日元、家财60万日元,发展到现在的建筑物5000万日元、家财1000万日元。

2017年地震保险内容进行了新的改定,除了有一部分区域的地震保险金额下降了,基本全国平均上涨5.1%。

2017年新地震保险金额明细

当然,日本的建筑基准法标准一再强化,房屋质量本身也是十分有保证的。

财产保险

除火灾保险、地震保险之外,日本很多业主还会购买财产保险。其保险对象为家具、电气产品、被褥、衣服等。

虽然从表面上看保险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但是当意外发生后需要重建时,我们面临的损失可能会更大,在是否要加入保险的考虑方面,需要投资人斟酌而行。

 

日本置业权威/暖灯中国社长桂小科专栏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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